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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旗升旗仪式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03-24 浏览量:

升国旗、唱国歌是一项庄严的仪式,是增强爱国主义情感的重要途径,也是展现中华儿女凝聚力的重要方式,齐唱国歌更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和勇往直前的民族气节的具体展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为进一步规范附属学校国旗升旗仪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巩固好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希望各位老师、同学们,按时参加升国旗仪式,自觉遵守仪式纪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校师生共同参加在校期间每周一或重大集会活动进行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因天气原因除外),由学校政教处和大队部负责组织落实,中小学部教师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协调落实并做好考勤工作,不得随意请假。

二、对学生的要求:按学校统一时间,服从指挥,安全、有序、迅速到操场集中,统一着校服,少先队员配戴红领巾,站军姿。

三、对老师的要求:按学校统一时间和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和配班老师站在每班队列的前面。上身统一穿紫色校服,下身穿深色长裤,站军姿。

四、升旗仪式中,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做有损国旗威严的动作。升旗过程中,需脱帽,向国旗行注目礼。唱国歌时听从指挥,声音宏亮。

五、学校将规范升旗仪式作为一项长期爱国教育活动,常抓不懈。要将唱国歌纳入音乐课程体系,将国旗、国歌的历史作为德育教学内容,充分利用大学国旗班等资源,形成爱国教育长效机制。

六、活动宣传工作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负责,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宣传报道,对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先进班级、教师和学生,将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展示学校师生良好形象。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附属学校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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